书院全体同学:
按照《关于评选孟宪承书院十佳女大学生的通知》要求,经书院团委初审材料后,书院组织书院十佳女大学生评审团进行评审。结果公示如下,拟授予以下同学荣誉称号:
上述公示对象的公示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2014年12月13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孟宪承书院团委反映。书面意见请具真实姓名,以便联系。
联系人:梁宏亮;联系电话:021-54345451;
E-mail地址:liang_hongliang@126.com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孟宪承书院委员会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