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倡导“快乐志愿,随手公益”的志愿服务理念,培育校园志愿服务文化,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参与志愿活动、服务社会,孟宪承书院现决定开展2016-2017年度孟宪承书院优秀(杰出)志愿者、志愿者新星、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者服务队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展示孟宪承书院志愿者风采。
本次评选出的杰出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者服务队书院将择优推荐参加2016-2017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杰出)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者服务队的评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孟宪承书院全体师生、各志愿服务项目、各志愿者服务队。
二.评选时间
2017年4月17日至4月28日
三.奖项设置
个人
1、个人奖项及人数:孟宪承书院杰出志愿者3名;
孟宪承书院优秀志愿者30名;
孟宪承书院志愿者新星20名;
2、参评对象为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的青年志愿者。
3、参评基本条件:
(1)(杰出)优秀志愿者:2016年4月1日-2017年4月1日期间孟宪承书院电子发展档案中社会实践下设公益活动模块的“志愿者服务记录”经认证服务数达到3次以上(包含3次,表现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志愿者新星:认证服务数达到1次以上。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生活,热爱劳动,热心社会公益活动,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积极参与志愿者的组织与管理,在志愿活动动员方式、项目创意以及服务机制建设方面有一定经验;
(4)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志愿服务业绩突出,深入参与关爱行动、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对外援助、重大赛会、社区服务等志愿服务重点项目并做出突出贡献。
(5)从事志愿服务工作一学期以上。
(6)杰出志愿者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组织志愿服务活动,担任志愿者服务队或项目负责人的;
2)获得过志愿服务机构表彰,被授予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或奖励的;
3)有其他同等先进事迹的。
4、申请方式:提交书面材料(4月17日-4月28日)
(1)申请材料直接交至河东共享学习空间3楼315办公室。
(2)书面材料包括《2016-2017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杰出)志愿者申报表》一式两份。申请志愿者新星的同学也填写《2016-2017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杰出)志愿者申报表》。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字数1500字左右,宋体小四号字体、25磅固定行距、A4统一打印。
项目
1. 项目奖项及个数:孟宪承书院优秀志愿服务项目3个;
2. 参评对象为在相关服务领域取得显著成效并具有可推广价值的志愿服务
3. 参评基本条件:
1、项目成效显著,有品牌、有创意、可评估、可持续,能引领青年志愿服务风尚;
2、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3、传播广泛,具有良好的社会反响和影响力;
4、吸纳不同院系志愿者的项目优先;
5、实施时间1学年以上,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评选将兼顾一次性志愿服务项目)。
4. 申请方式:提交书面材料(4月17日-4月28日)
(1)申请材料直接交至河东共享学习空间3楼315办公室。
(2)书面材料包括《2016-2017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字数1500字左右,宋体小四号字体、25磅固定行距、A4统一打印。
集体
1. 集体奖项及个数:孟宪承书院优秀志愿者服务队3个
2. 参评对象为在志愿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团组织和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志愿者队伍。
3. 参评基本条件:
1)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成效突出,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2)组织的管理和运行良好,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
3)按时完成信息反馈工作;
4)每学年至少提供1次公开观摩机会;
5)组织成立2年以上,成员人数不少于50人(成立时间3年以内的院系可适当放宽)。
4. 申请方式:提交书面材料(4月17日-4月28日)
(1)申请材料直接交至河东共享学习空间3楼315办公室。
(2)书面材料包括《2016-2017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志愿者服务队申报表》一式两份。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字数1500字左右,宋体小四号字体、25磅固定行距、A4统一打印。
四. 评选流程
1.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全院公示(5月初):公示期3天,于孟宪承书院官网进行全院公示。
3.表彰活动(6月上旬):举行颁奖仪式,颁授孟宪承书院优秀(杰出)志愿者、孟宪承书院志愿者新星、孟宪承书院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孟宪承书院优秀志愿者服务队等奖项。
五.其他事宜
1、申请时间:2017年4月17日—4月28日;
2.申请表格见附件。
2、2017年4月28日(周五)将申请表纸质版交至河东共享学习空间孟宪承书院3楼315办公室(工作日08:30-11:30;13:00-17:00)
3、联系人:时南老师,联系电话:54345451。
特此通知。
附件: